2005年6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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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仑法院:七类案件可速立速判
张水萍

  6月22日上午,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妇女郑某来到北仑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,让她没想到的是,法庭就当场决定予以立案,并找来了被告开庭审理。在原、被告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,法庭当天就作出了宣判。这是北仑法院为进了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,提高办案水平,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的一个生动事例。
    该院规定,主要证据具备的民间借贷等七类案件立案当天移送专设机构速裁庭(即该院民三庭),不进入审判流程,由速裁庭按照《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规则》自行排期审理,并做到当天送达、当庭调解或宣判、当庭送达法律文书。对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法院要求立案处理的案件,立案庭立即告知速裁庭,速裁庭马上组织调解,做到随立、随移、随审。据统计,该院速裁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4.7%,当庭宣判率达100%,当庭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件达96.0%,平均结案时间为8.5天,人均年办案330件。所办结案件无一件改判发回重审。
    该院规定,在宁波市范围内的案件一律直接送达,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。据统计,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率已由过去的45.7%上升到71.2%,送达周期由9.7天下降为4.2天。针对许多当事人在送达、保全阶段愿意调解的实际,该院配备具有审判员资格的法官送达保全,赋予其即时调解权。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,送达法官立即调解结案。到目前为止,该院共有85件案件由送达法官处理结案,平均结案时间仅为2.1天。
    此外,该院对当庭调解结案且可以立即执行的离婚、赡养、抚养、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,当事人可以当庭提出执行申请,立案庭当即对案件进行审查,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,执行局立即投入执行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自今年年初实行该机制以来,共有37件案件以这一方式结案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